由全国文献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版物格式分技术委员会(归口在新闻出版署)组织起草的《中国标准刊号》国家标准,业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将于1989年7月1日起实施。 该项标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现将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批准〈中国标准刊号〉国家标准的函》转发你单位,请届时按《中国标准刊号》国家标准的要求贯彻实施。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国标准刊号UDC050(083.73) GB9999-88 Chinastandardserialnumbering(CSSN) (国家技术监督局1988年12月10日批准,1989年7月1日实施) 中国标准刊号由国际标准刊号和国内统一刊号两部分组成。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标准刊号的结构及其印刷与存贮格式,使在中国登记的每一种报纸和期刊的每一个版本都有一个唯一的标准编码,为利用计算机或其他现代化技术进行报刊的出版发行和信息交换得到更高的效率和可靠性,也为图书情报部门的报刊管理和服务创造方便条件。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经中国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正式登记的报刊和期刊。所有批准登记的报刊,不论其发行范围如何,均可分配国内统一刊号,其中公开发行的报刊还可分配国际标准刊号。 2引用标准 GB2659《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GB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3中国标准刊号的结构 中国标准刊号(CSSN)由一个以“ISSN”为标识的国际标准刊号(Internationalstandardserialnumbering-ISSN)和一个以中国国别代码“CN”为标识的国内统一刊号两部分组成,其一般格式如下: ISSN××××-×××× CN××-××××/YY 例如:ISSN1000-0097 CN11-1340/G2 3.1国际标准刊号(ISSN) 国际标准刊号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3297《文献工作—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 按国际标准ISO3297规定,一个国际标准刊号由以“ISSN”为前缀的8位数字(两段4位数字,中间以一连字符“—”相接)组成。如:ISSN1234—5679,其中前7位为单纯的数字序号,无任何特殊含义,最后一位为计算机校验位,其数值根据前7位数字依次以8~2加权之和、以11为模数按附录B所示的方法计算得到。在前缀ISSN与数字之间应空一个字距。 3.2国内统一刊号 国内统一刊号以GB2659所规定的中国国别代码“CN”为识别标志,由报刊登记号和分类号两部分组成,前者为国内统一刊号的主体,后者为补充成分,其间以斜线“/”隔开,结构形式为: CN报刊登记号/分类号 3.2.1报刊登记号 一个报刊登记号为定长的6位数字,由地区号(2位数字)和序号(4位数字)两部分组成,其间以连字符“—”相接,亦即:报刊登记号=地区号+序号。 3.2.1.1地区号按GB2260所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代号给出。 3.2.1.2序号由报刊登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分配,各地区的刊号范围一律从0001~9999,其中0001~0999统一作为报纸的序号,1000~4999统一作为期刊的序号,5000~9999暂不使用。 3.2.2分类号 分类号作为国内统一刊号的补充成分用以说明报刊的主要学科范畴,以便于分类统计、订阅、陈列和检索。一种报刊只能给定一个分类号。 3.2.2.1期刊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基本大类给出,其中文化教育(G类)、自然科学(O类)和工业技术(T类)的期刊按该分类法的二级类目给出(参见附录C)。 3.2.2.2报纸暂不加分类号。 4中国标准刊号的印刷与存贮格式 4.1中国标准刊号应印在每期报刊的固定显著位置及版权说明位置处。它的两部分可合在一起印刷,也可分开印刷。对于报纸,中国标准刊号应印在其刊头下方,其中国际标准刊号(ISSN)在左,国内统一刊号在右。对于期刊,中国标准刊号除应印在版权标识位置处外,还应将国际标准刊号(ISSN)部分印在封面的右上角,国内统一刊号部分印在封四下方。 4.2对于不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报刊,按4.1所规定的位置单独印刷国内统一刊号。 4.3对于向国外发行的报刊,允许在国际标准刊号(ISSN)之前加印中国国别代码“CN” 如:CNISSN1000—0097 4.4对于通过邮局系统发行的报刊,允许在国内统一刊号之前,加印邮政标志符号,但此标志不得视为刊号的一部分。 4.5中国标准刊号各部分的印刷字体均不应小于13级照排字(新五号黑体字)。 4.6当在计算机内部或机读磁带上存贮中国标准刊号时,可在国际标准刊号字段内省略ISSN及连字符,在国内统一刊号字段内省略CN及连字符,以节省存贮空间。 附录A中国标准刊号的管理 (补充件) A1中国标准刊号由国际标准刊号和国内统一刊号两部分组成,国内统一刊号是中国标准刊号的必要成分。 A2中国标准刊号的两部分应以一种报纸或一种期刊为单位分别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持国家指定部门批准出版的证件。 A3国内统一刊号由申请报刊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负责分配,获得国内统一刊号并属公开发行范围的报刊可再申请国际标准刊号。 A4国际标准刊号由国际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国家管理部门负责分配,一种报刊的国际标准刊号依据其识别题名唯一地确定。 A5国内统一刊号中的分类号由期刊编辑出版部门参照附录C提出方案,于申请登记时报送审定。 A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向被批准登记的报刊发给报刊登记证,证上应注明发行范围(公开或内部)及分配的国内统一刊号。 A7ISDS中国中心国际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国家管理部门向申请获准的报刊发给国际标准刊号(ISSN)分配通知书,并负责向国际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国际中心报送该刊的标准数据记录。 附录B国际标准刊号(ISSN)校验位数字的计算方法 (补充件) 1取ISSN的前7位数字为基数1234567 2取8~2为各位数的加权因子8765432 3对应各位相乘8141820201814 4乘积相加8+14+18+20+18+14=112 5以模数11除和数112÷11=10余2 6以11减去余数11-2=9 7将所得余数加到ISSN的第八位(校验位)1234-5679 当余数为10时,校验位以大写字母“X”表示之,若余数为零,则校验位以“0”表示。 附录C国内统一刊号采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类号一览表 (参考件)A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Q生物科学 毛泽东思想R医药、卫生B哲学S农业、林业C社会科学总论T工业技术总论D政治、法律TB一般工业技术E军事TD矿业工程F经济TE石油、天然气工业G文化、科学、教育、体育TF冶金工业G0综合性文化刊物TG金属学、金属工艺G1世界各国文化事业TH机械、仪表工业G2各项文化事业TJ武器工业G3科学、科学研究工作TK动力工程G4教育TL原子能技术G8体育TM电工技术H语言、文字TN无线电电子学、电讯技I文学术J艺术TP自动化技术、计算技术K历史、地理TQ化学工业N自然科学总论TS轻工业、手工业O数理科学和化学TU建筑科学01数学TV水利工程03力学U交通运输04物理学V航空、宇宙飞行06化学X环境科学P天文学、地球科学Z综合性期刊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文献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七分会提出。 本标准由第七分会“书刊号标准化工作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万锦、安秀敏、陆伯华、吴睿轩、何鼎富、白光武。 期刊征稿网Tag: |